4、学生证原件复印件。
(六)持外省医学院校毕业证书的考生在滨州考点报名的考生(试用期单位在滨州),请确认其毕业证书必须能在教育部门指定的教育学历查询网站查询到,否则因此而延误报考的,由考生自负。
(七)毕业证书丢失的必须提供学校所书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证明,证明必须付考生本人照片,内容至少涵盖,入学年份、毕业年份、学历、所学专业、学制并加盖相应钢印和公章。
以上表格及证件复印件均用A4打印纸,所有材料不装订。
三、乡镇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有关事宜
报考对象: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对象所在单位应为执业(助理)医师数量不能满足需求,且通过年度医师资格考试和医师招募、定向培养等方式不能有效解决的乡镇卫生院。参加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对象,是符合条件的乡镇卫生院中具备《执业医师法》规定的报名条件,在岗行医但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考试过程单独命题,考试合格者发给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进行执业注册,并限定在乡镇卫生院执业。
参加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2010年8月31日前进入乡镇卫生院。
2、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06版)》。
3、所在乡镇卫生院无执业(助理)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数量不能满足工作需要。
4、已与该乡镇卫生院签订合同,保证获取资格后在该乡镇卫生院执业至少5年。
报考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不能同时报考全国统一医师资格考试。
报名及资格审核:报考人员应向其执业的乡镇卫生院所在地考点报考。先网上报名,然后进行现场审核。现场审核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
(二)考生所在乡镇卫生院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该乡镇卫生院现有执业(助理)医师具体数量及其执业(助理)医师数量不能满足工作需要的证明材料;
(三)考生与所在乡镇卫生院签订的包括保证获取“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后在该乡镇卫生院执业至少5年的合同(交复印件,由考点验证原件);
(四)考生与所在乡镇卫生院签订的知情同意书复印件(加盖该乡镇卫生院公章);
(五)本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考点验证原件);
(六)毕业证书原件;
(七)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报考乡镇执业助理医师的考生由所在乡镇卫生院统一报名,不接受个人报名。
四、现役军人考生
根据省考区安排,2011年现役军人报考医师资格考试山东考区的考生现场审核资料、考试都到济南考点,具体事项请登陆:济南卫生人才网。
现役军人是指本人身份为以下四项之一的为现役军人:
1、军队及武警干部;
2、军队及武警士官;
3、公安部所属边防、消防、警卫现役干部;
4、公安部所属边防、消防、警卫现役干部。
五、报名、考试费用:
根据山东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复函》(鲁价费发[2005]112号)文件要求,报名费10元/人,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考务费180元/人(综合笔试考试费另行收取),共计190元。
六、其他工作要求
(一)各县区卫生行政部门、市属医疗卫生单位及市直管民营医院,要及时通知所辖区域内和单位内考生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现场信息确认,并做好对本单位报考人员的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等材料的审核与登记工作,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为考生出具虚假证明,违者后果自负。
(二)今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统一采用考生网上上传相片形式,请各考生严格按照上传相片的要求网上自行上传,现场报名确认期间不再集中采集相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