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市属一级以上医疗机构(包含一级医院)由本单位负责医务工作的管理人员将考生报名材料审核完成后,于4月11日送经济开发区德州市人民医院分院和谐健康会所四楼会议室。
工作单位在德州市一级以下市属医疗机构(门诊部、诊所)的考生,请于4月13日将报名材料送经济开发区德州市人民医院分院和谐健康会所四楼会议室。
特别说明:中医类别考生报名材料送德州市中医院(开发区新院)
咨询电话:临床类别、公卫类别、口腔类别—2622271
中医类别—26234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