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报考乡镇执业助理医师的除提交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交与该乡镇卫生院签订,保证获取资格后在该乡镇卫生院执业至少5年的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本人签订的知情同意书(格式见黑卫医发〔2011〕104号文件)。
(二)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考试注意事项
1、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考试的,应当在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二年;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五年;方可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2、需提交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助理医师的《医师执业证书》的注册地点应与报名时的试用单位相同。因变更执业地点而换发新《医师执业证书》的人员,由现注册机构出具首次注册时间的证明。
五、其他要求
(一)持“回读班”毕业证报名的考生除提交此毕业证外,需将第一学历毕业证同时提交,第一学历应为医学专业。
(二)各县(市)、区卫生局,医疗单位要提交《考生报名资格审查申请表》1份并加盖公章,并将《考生报名资格审查申请表》按照不同级别、类别分别填写,与本单位考生档案编排一致。
(三)身份证、毕业证、医师试用期考核证明、资格证等证件的姓名须全部一致;不一致者到当地派出所更正,否则不予受理。
(四)考生上传符合证件标准的小二寸彩色照片,白底(半身证件照尺寸:48毫米×33毫米;头部宽度21-24毫米;头部长度为28-33毫米,照片分辨率不低于300dpi,文件存储格式为Jpg,颜色模式为24为RGB真色彩,最终文件大小在25KB~40KB之间),打印出的报名表,如不符合此规定,不予受理考生报名申请。
(五)报名收费按照黑卫医发[2009]683号文件执行,执业医师280元/人、助理医师250元/人。
(六)请各单位及时将《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用书目录》告知考生,以便考生能够在第一时间订购到适宜的复习资料,提高考试通过率。
(七)中医类别(含中西医结合类别)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文件,稍后由牡丹江市卫生局中医科按照省中医药管理局要求落实。
附件:
1、2011年医师资格考试牡丹江考点试用机构报名时间安排表2、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3、考生报名资格审核申请表
4、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报名登记表
5、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用书目录
二○一一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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