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商洛市将城乡建设规划工作的总体思路确定为以推进商洛城乡一体化进程为目标,提升规划水平,强化规划管理,为把商洛建成文明富裕、和谐宜居的山水园林生态旅游城市做出新的贡献,做“山水园林生态城市”的引领者。
强化规划引领作用
按照新修编的《商洛市城市总体规划》,商洛市今年将加快各类规划的科学编制、依法审批,为各项建设提供法定依据。首先是组织编制好《商洛市“十二五”城镇体系建设规划》,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二是高质量编制城乡一体化发展规划,全力支持重点镇建设。三是积极协调县区及相关部门加大对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建设的支持指导,加快推进全市城镇化进程。四是加快城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五是修订完善《商洛市城乡规划管理暂行办法》、《商洛市中心城市个人住房建设规划管理暂行办法》等,切实做好中心城市城乡结合部新农村规划。六是立足商洛城市发展大局,重点策划好“十二五”城市建设50个重点项目。七是加快推进农村居民进城落户安置规划。
全面推行阳光规划
依据新修编的《商洛市城市总体规划》,商洛市将严格执行《商洛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容积率管理暂行办法》和《陕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进一步完善选址、用地、工程规划许可等有关制度,严格规范建设项目规划许可程序;对建设项目的建筑退让、建筑间距、道路红线、绿化用地、容积率、建筑密度等规划指标进行严格控制。严格规划建设项目批前网上公示和施工现场公示制度,全面实行“阳光规划”;逐步推行网上报建和管理,提高项目审批的质量和效率。
提供高效规划服务
切实抓好西街旧城改造、贺咀城中村开发、商州区廉租房建设、环城北路建设、商鞅大道建设、莲湖公园南扩六大续建项目,与有关单位密切配合,做好项目的跟踪管理和服务工作,促进项目建设顺利进展,按期完成任务。
加大规划效能监察力度
进一步完善公开、民主、科学、高效的规划管理机制。实行规划公示、听证和民主决策制度,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工作程序,细化具体环节,使这些制度切实执行到位、发挥作用。加强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强化对各类建设行为的监督检查,积极主动与城管、建设、土管等部门做好衔接配合,建立违法违建查处互通机制、联合查处机制,坚决查处各种违法建设行为。
同时,商洛市在推进城乡规划工作中,还将致力于强化基础测绘管理,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加强机构、队伍建设,打造高素质的规划人才队伍;深入推进“五项”建设,塑造规划系统崭新形象。(姜美娟)
源自:陕西建设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