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造价管理协会,中价协各专业委员会及有关单位:
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文件精神及《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会员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的规定,我协会将办理2011年度中价协会员的会费收缴工作。请各省造价管理协会、中价协各专业委员会按照《关于交纳2010年度会费及有关事宜的通知》(中价协 [2010]011号)的要求,对所管理的会员单位办理会籍登记并收缴会费等工作,并提供相应的会员服务。
附件:关于交纳2010年度会费及有关事宜的通知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二O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我省中价协会员会费由省造价协会统一代收。
联系人:刘志刚
电 话:0351-32875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