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四统一: 《计价规范》四统一要求做到“统一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计算规则”,但在编制清单时,编制人员做到何种程度理解为统一。 二、工程实体与非工程实体相分离 《计价规范》的制定思路将构成工程实体部分与非构成工程实体部分的措施项目相分离。就构成工程的工序及施工方法而言,能否做到彻底分离,究竟挡土板及超高增加费属于哪一部分? 三、净用量 《计价规范》中制定的计算规则,提出按“净用量”计算的原则,估且不论这种计算规则在设计图纸中设计深度能否达到,设计图示尺寸究竟是结构尺寸,还是建筑尺寸规定的并不十分清晰,仅就混凝土楼梯项目的计算规则规定:按设计图示尺寸计算,不扣除500mm以内的楼梯井,又如何能体现按“净用量”计算的原则? 四、施工方法 施工时具体采取的施工方案、施工方法在清单计价模式下,由投标人在报价中体现,《计价规范》中混凝土灌注桩的项目特征描述,出现成孔方法等与施工方案有关的提示,是否与编制思路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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