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价规则》修改意见 在遵循《计价规范》的基础上,经过多次会议讨论,并综合专家对“清单项目细分方案”、“定额指引表格编制方案”、清单项目特征描述及计量单位、工程内容等提出的修改意见,进行了补充完善修改。这次《计价规则》共编制了412项清单项目(其中:省补清单项目20项,设置分部项目57项,未做定额指引70项)。同时,编制过程中仍存在部分问题,需专家讨论。 一、对清单项目的细分,统一叫法分部项目是否合适? 二、所有以“m”计算的沟及以“座”计算的构筑物均应将挖土、基础、盖板、过梁、井圈、井盖(属安装定额子目)及抹灰项目全部指引完整。 经修改后,定额指引尽可能做到了完全指引,但必定存在指引不完整的情况,处理建议实际编制中可以依据设计图纸进行补充;对于工程内容则包含完成设计图纸及设计选用标准图全部施工工序的工程内容。 三、所有项目特征中描述的防护材料应补充定额指引。 保留清单项目特征中对防护材料的描述,但暂不补充定额指引(防护材料集中反映在装饰、装修清单项目,造成大多数清单项目定额指引不全,建议项目特征描述作为选择性信息)。 四、所有定额缺项无法与清单项目对应的,此次编制考虑待遍,暂不做补充单价或给出参照定额子目。 五、增补商品混凝土清单项目。 省补三个清单项目,1.集中搅拌2.前台振捣3.泵送 专家讨论形成意见,其一、从清单项目的组成情况看,省补三个清单项目能否满足要求(包含项目划分、项目特征、工程内容);其二、按国家《计价规范》的体现形式,商品混凝土直接在对应清单项目中报价。 六、对于提出的所有柱、梁、板及构件项目取消高度、截面、构件体积等描述信息,由于实际编制中无法详细描述。 处理建议保留,但不强制描述(不划线);同时编制时区分现浇与预制构件的区别。 七、将《计价规则》中所有工程内容的材料运输补全。 八、专家建议门、窗按m2计算,特种门按樘计算等情况,此次编制的处理意见是,尽量保留门、窗等国家《计价规范》的计量单位,但增加满足实际计算要求的计量单位。(在原清单计量单位“樘”的基础上增补“m2”)。 九、金属构件包含的一遍防锈漆,在项目特征及工作内容中不再体现。 十、带原土夯实项目增加机械原土碾压;带回填土项目增加场地机械填土碾压。 选择性列入。 十一、已补充墙面装饰抹灰线条、天棚装饰抹灰线条清单项目。 十二、各类基础中防潮层,项目特征中未描述,工程内容中包括,是否指引防潮层定额子目。 工程内容取消防潮层做法,发生时单独套用清单项目。 十三、所有清单项目中对变形缝的描述全部删除,单独套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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