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打印准考证: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并缴费的应试人员请于6月17日至23日登录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在考试当天应试人员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考。在规定时间内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由应试人员自己承担责任。
2.凡符合报名条件的应届毕业生的高校请于2013年3月19日前办理备案手续,省直各高校到省造价协会办理;市州所属高校到各市州造价管理站办理。已备案的高校不须重复办理。
五、工作要求
各市州造价站及各高校在资格审查时,要认真核对考生身份,严格掌握报考条件,对弄虚作假者要严肃查处。对符合免试科目条件人员,须在其《湖南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上签署“同意免试基础知识科目”初审意见,并由审核人签名,并加盖单位行政公章。我站将在资格审查时对各市州报考人员进行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而通过考试的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资格并追究有关单位当事人的责任。
六、考试收费
按省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每人每科收取考务费60元。考务费在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查时收取。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和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考试。
七、证书发放
凡经过统一考试合格并填报好《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登记表》的人员,凭身份证领取《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及专用章,应届毕业生凭身份证和毕业证领取。
八、考试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参考时,可携带钢笔或圆珠笔、2B铅笔、橡皮和计算器。答题用草稿纸由考试部门统一发放、回收。
2.“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科目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科目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附件:湖南省2013年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2013年3月1日
3月11日-3月17日 |
考生网上报名 |
3月27日-3月29日 |
省直及中央在长单位及省直高校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及现场缴费 |
3月27日-3月29日 |
各市州完成资格审查及缴费工作 |
4月9日前 |
各市州完成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的信息上报工作 |
6月17日-6月23日 |
考生登陆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打印准考证 |
考试 |
6月29日 |
上午 8:30—12:00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 |
下午 14:30—16:30工程造价基础知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