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建管处、各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各有关单位:
根据原自治区建设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员从业资格管理暂行办法》(桂建人[2009]11号)和《关于印发〈2011年度全区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及继续教育工作座谈会会议纪要〉的通知》精神,为做好全区2012年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统一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
考 试 科 目 |
考 试 日 期 |
考试具体时间 |
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
(综合案例、专业案例) |
2012年11月3日 |
上午 8:30~12:00 |
工程造价基础知识 |
下午14:30~16:30 |
二、报考条件及免试条件
(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年龄在65周岁以下(以本年度考试报名截止日期为准),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造价员资格考试:
1. 工程造价、工程(建筑)经济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
2. 其他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在岗从事工程造价工作满一年;
3. 具有工程、经济专业助理级以上职称(含助理级);
4. 不具备中专及以上学历,但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在施工、设计、经济管理部门工作,并连续在岗从事概预(结)算文件编、审工作三年以上者;
5. 取得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建设企事业单位专业管理人员关键岗位预算员证书》者。
(二)符合报名条件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免试《工程造价基础知识》:
1. 具有工程造价、工程(建筑)经济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2. 2011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程造价管理相关知识》、《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两科合格。
(三)已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某一专业资格的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申请另一专业《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综合案例、专业案例)》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增项注册时增加专业类别的依据。
三、报名程序及办法
我区2012年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的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核确认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时间与方法
全区统一网上报名时间:2012年8月27日~9月10日下午17:00(全天24小时)。请报考人员在此报名时间内,登录广西造价信息网(http://www.gxzj.com.cn)填写《广西<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报名表》,同时上传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具体操作按网上“照片上传说明”进行),并用A4纸打印《报名表》。
(二)报考资格审核确认
已进行网上报名的报考人员,需通过报考资格审核确认后才能参加考试。报考人员需按属地原则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确认。
1. 南宁市、区直及中直驻邕单位报考人员资格审核确认时间:2012年9月10日~9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地点: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培训中心二楼教室(南宁市金湖路58号;广西建设大厦2楼,从五象大酒店大堂进入)。
2. 其他各市报考人员资格审核确认时间:2012年9月17日~9月21日(具体时间请与各造价员资格考试管理机构联系);地点及联系方式见附件1。
(三)资格审核确认时需提供相关材料:
1.首次报考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
(1)《广西<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报名表》1份,身份证、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岗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原件现场核验后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