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各市造价员管理部门要认真做好考试管理工作,严格执行考试纪律。除监考人员及巡察人员外,其他人员均不得进入考场。监考人员要认真负责,对违规违纪现象要予以制止和处理。对考场秩序混乱、作弊现象严重等造成不良后果,将追究责任,并视情予以处罚。
十一、实施中各考区如遇问题请与省造价师协会联系。
联系人:王 鹏,龚莉莉。
电话:0371—690772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