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缴费及教材领取
1、重庆市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考试报名费收费标准为:
考一科(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及案例分析):160元/人;(含教材)
考两科(工程造价基础知识、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及案例分析):220元/人。(含教材)
考试使用2011年新版《重庆市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考试大纲》和2011年新版《重庆市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考试培训教材》(《工程造价基础知识》和《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
2、应试人员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合格后,可在规定时间内(8月22日─ 9月21日(节假日除外)),凭网上打印的缴费单及身份证原件到相应的考点缴费和领取教材。
主城区考点缴费和教材领取地址:
渝北区新牌坊红锦大道555号美源国际商务大厦6楼2号,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3、各区县考点应在2011年9月22日—23日将现场缴费的考生人员名单上报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五)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并已缴费的应试人员请于2011年11月21日至12月10日上午9时前,登陆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网站(www.cqeca.org),进入造价员考试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
在考试当天应试人员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在规定时间内不打印本人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应试人员自负。
因参加考试人员较多,望广大考生能提前打印准考证。
六、考点设置及考务要求
(一)考试设主城区、永川区、黔江区、涪陵区、万州区、五个考点。每个考点要选择光线充足、通风良好、四周环境安静的教室(原则上不使用阶梯教室)。每个教室安排30名考生。考室的座位须单人、单桌、单行排列,间距80厘米以上,考生准考证号单贴在课桌右上角。考点应备墨水、浆糊、针、线、草稿纸和一定数量的2B铅笔、橡皮、铅笔刀。
(二)各区、县考点的考试考务工作由当地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归口管理部门组织安排。未设考点的区、县要主动与设有考点的区、县(自治县)联系,并按市造价管理协会安排的时间组织实施。具体考试地点由市造价管理协会会同各考点进行安排。试卷制作、阅卷,统一由市造价管理协会负责。
(三)各考点必须按考场规则的要求,严格考试纪律,对违规行为,本次考试科目成绩视为无效。
(四)考场要求
各考点将考室号、监考人姓名、每个考室的应考人数、实考人数、缺考人数和考号、考室纪律情况记录,如实填写,考试完毕随同试卷当场密封。
七、成绩查询及相关事宜
1、应试人员在考试结束后3个月,登陆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网站(www.cqeca.org)进入造价员考试报名系统,在“成绩查询”栏目查询考试成绩。
成绩合格人员在网上打印成绩合格通知单,凭成绩合格通知单,携带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书(2012届工程造价专业毕业生凭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注册在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人员,须附人事代理合同复印件和聘用单位为其交纳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网上打印件及查询密码)等资料,在各相应的考点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合格后办理初始教育报名和初始注册手续。
2、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办理证书的,或让他人冒名顶替以及其他严重违纪违规参加考试的应试人员,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并2年内不得再次参加重庆市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
八、其他要求事项
(一)重庆市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考试为二个科目。其中,“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及案例分析”科目分为“建筑工程”与“安装工程”两个子专业,应试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报其一。
(二)考试时,应试人员应携带黑色墨水笔(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的计算器。草稿纸由考点发放考后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