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申请免试《工程造价基础知识》的人员须在《报名表》陈述免试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学历证书或2010年度造价工程师两个相关科目考试合格证明),免试材料须经各市造价管理站初审后,报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审核,符合条件的方能予以免试。
2.续考人员需提交《广西<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报名表》1份、2010年参加考试的准考证1份(或成绩单,若不能提供则按首次报考提供材料),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粘贴在报名表右上角)。
3.请报考人员将报考材料交给本人所在工作单位进行资格初审,所提供的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上,须加盖工作单位的公章证明与原件相同方为有效,并在《报名表》的相应栏目内签署审查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4.报考人员对提交的报考资历(学历)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提交虚假、无效资历(学历)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已参加考试且成绩合格的,取消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不给予发放资格证书。情节严重者,两年内不得参加造价员资格考试。
(四)报考人员若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点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视为自动放弃报考,不再受理补报。
(五)已交费的报考人员,请于2011年10月17日后登录在广西造价信息网(http://www.gxzj.com.cn)下载打印准考证(须打印出照片、自贴照片无效,黑白、彩色均可)。
四、考试费用
《工程造价基础知识》考试费每人每科35元,《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考试费每人每科70元。《工程造价软件操作技能》实操考试费每人每科60元。
五、各市上报材料要求
各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务必于9月8日前将本辖区考生以下报名资料分专业上报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培训中心:①首次报考人员(非免试)考试报名表、身份证及学历证明等的复印件、考试报名表汇总表(首次报考非免试)纸质材料及Excel电子文档各1份,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粘贴在报名表右上角);②续考人员考试报名表、2010年参加考试的准考证(或成绩单)、考试报名表汇总表(续考)纸质材料及Excel电子文档各1份,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粘贴在报名表右上角)。
同时,将以下材料上报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进行复核审查:首次报考人员(免试)考试报名表、身份证及学历证明等的复印件、考试报名表汇总表(首次报考免试)纸质材料及Excel电子文档各1份,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粘贴在报名表右上角)。
六、考试方式与内容
(一)《工程造价基础知识》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考试,题型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试卷内容分公共基础知识、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公共基础知识占分值为80%,专业基础知识按专业分别组题并由考生按专业选择性答题、占分值为20%)。
(二)《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综合案例、专业案例)》采用开卷方式进行考试,题型为主观题(为案例分析,由试卷一(综合案例)、二(专业案例)两部分组成);按“建筑与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四个专业分别命题,侧重于实务技能和方法等内容的考核。
(三)安装工程专业的《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将使用新教材,该教材已于2011年6月编写完成。其他专业的教材与2010年保持不变。
七、考点设置情况
我区2011年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笔试)拟在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三市设考点,具体设点情况以报名人数情况为准。各考点所含区域情况如下:
序号 |
考 点 |
所含区域考生 |
备注 |
1 |
区直考点 |
区直及中央驻邕单位、钦州、北海、防城港、百色、玉林、贵港、崇左(含凭祥市) |
区直考点设在南宁市 |
2 |
南宁市 |
南 宁 |
|
3 |
柳州市 |
柳州、来宾、河池 |
|
4 |
桂林市 |
桂林、梧州、贺州 |
八、成绩管理
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各专业参加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须在当年度通过应试科目方为合格。考试合格者,可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和专业资格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