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受广东省财政投资审核中心的委托,对广东省省级财政性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资格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PCGD111107FG038F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省级财政性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资格采购
三、采购预算:无预算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项目内容:广东省省级财政性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资格
2、数量:不多于30家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服务时间为二年。
3、审核服务内容:
1)省级财政投资项目的估(概)算审核;
2)省级财政投资的工业、民用、农林、水利、电子信息以及其他专业的工程预、结算审核;
3)省级财政专项经费预算审核;
4)财政专项资金项目检查、核查;
5)财政部委托的中央财政投资项目或专项资金项目审核。
4、审核服务要求:
1)中标供应商应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财政、财务、基建管理、工程造价的法规、政策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采购人有关财政投资审核的规定和对审核成果文件的要求,本着合理、合规节约政府投资的原则,客观、公正地开展财政投资项目审核工作,按时按质按量提供审核服务,对审核成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合法性、合理性负责,并负有保密责任。
2)中标供应商派出的参与财政投资项目审核人员,应完整、准确、真实反映并记录审核过程中的工作情况,做好审核资料、工作底稿整理、归集,并按规定格式和质量要求提供审核结论和审核成果文件。
3)如采购人有要求驻场审核的,中标供应商应派出符合采购人要求人员驻场审核,并按采购人的有关规章制度开展审核工作。
5、其他说明:中标供应商取得参与财政投资项目审核服务资格后,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签订服务时间为二年《广东省省级财政性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协议》。采购人通过抽签方式确定具体审核项目,双方签订《广东省省级财政性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采购人不保证投标人中标后承担项目审核数量和金额。
五、供应商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已报名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3、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格证书(投标时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4、投标人自2008年1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两项财政性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咨询业绩(区域不限,投标时提供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5、投标人自2008年1月1日以来造价咨询审核业务收入累计达500万元或以上(需提供合同或财务报表复印件,原件备查);
6、为保证服务的及时、高效,在广州地区以外注册成立的投标人,必须在广州地区依法设有分支机构,且该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有效期在投标截止日后三个月以上(投标时投标人需提供该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1年4月15日起至2011年5月4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5月10日9时50分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9楼910室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1年5月10日9时50分
十、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9楼910室
十一、招标文件公示/下载:111-038F招标文件。
集中采购机构: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王先生、胡小姐
电话:020-6279 1615/1686
传真:020-8330 9916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8楼大厅
邮编:510030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越秀支行
帐号:744350-01-826-00016713
采购人名称:广东省财政投资审核中心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仓边路26号10楼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1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