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0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的通知
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报送2010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的通知》(建办标函〔2010〕950号)文件精神,执行工程报表制度,现按本制度要求各企业在《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造价工程师管理系统》(www.ccost.com)上、登陆《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制度系统》、填报2010年度统计报表制度,并形成书面报表、加盖企业公章,于2011年2月20日前报送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市场监管处。未按要求完成统计工作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将记入不良行为记录。
联 系 人:付聪
联系电话:0891-6812421
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