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凡在西藏自治区区域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单位(企业)以及管理部门中从事造价工作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造价员资格考试。 二、已取得造价员资格要求增报其它专业考试的,在坚持一人一证且只能在一个单位执业的前提下,允许报考另一专业。 三、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造价员资格考试。 (一)工程造价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 (二)其他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参加工作满1年; (三)工程造价专业大专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可先向自治区建设厅政工人事处提出申请,再经相关专委会核定,合格人员可免试《工程造价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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