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与投标邀请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1)招标人的名称、地址;
(2)招标项目的性质;
(3)招标项目的数量;
(4)招标项目的实施地点;
(5)招标项目的实施时间;
(6)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
对潜在的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的内容
(1)施工经历,包括以往承担类似项目的业绩;
(2)为承担本项目所配备的人员状况,包括管理人员与主要人员的名单和简历;
(3)为履行合同任务而配备的机械、设备以及施工方案等情况;
(4)财务状况,包括申请人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等。
工程施工招标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已经履行审批手续;
(2)工程资金或者资金的来源已经落实;
(3)有满足施工招标需要的设计文件及其他技术资料;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