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与工程财务有关的税收规定
税收按照课税对象的不同性质,分为流转税、所得税、资源税、财产税、行为税五大类。
1 流转税
1.1 营业税
建筑业适用3%,对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等适用5%;
1.2 增值税
销项税:17%;13%,6%
进项税特殊情况:进口依据收到的专用发票,海关完税凭证上增值税额、免税农产品10%。
2 所得税
2.1 应纳税额:收入总额减去准予扣除项目后的余额;
2.2 33%
3 土地增值税
3.1 四级超额累进税率
4 城市维护建设税
4.1 实缴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
4.2 市区7%,县镇5%,其他1%。
5 教育费附加
5.1 实缴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
5.2 3%。
第四章 工程项目管理
(一)熟悉工程项目及其分类;
(二)熟悉工程项目管理的目标体系;
(三)熟悉工程项目管理的主要内容和任务;
(四)熟悉工程项目管理的组织;
(五)熟悉工程项目计划的基本内容及项目目标控制原理和方法;
(六)了解工程项目风险管理的基本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