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卫生局、市直医院、相关医疗机构及各考生:
根据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安排,2011年度医师资格综合笔试考试将于2011年9月17——18日举行,现就领取2011年《医学综合笔试准考证》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取时间:2011年8月29日—9月2日(过期不候)
二、领取地点:石家庄市卫生考试培训中心(翟营大街和建明北路交叉口路南)
三、注意事项:
1、单位属县(市)区卫生局管理的通过实践技能考试的考生,到所在单位缴纳考试费用,由单位统一交到当地县(市)区卫生局,由所在地县(市)区卫生局统一市卫生考试培训中心缴费并领取准考证。
2、单位属市直医疗机构、市直管的民营医院和门诊部、职工医院的通过实践技能考试的考生,到所在单位缴纳考试费用,由单位统一到市卫生考试培训中心缴费并领取准考证。
3、如单位委托考生个人代表本单位集中领取的,请携带单位出具的介绍信及考生本人身份证。
四、各单位领取时间安排
8月29日:正定县、藁城县、栾城市、井陉县、井陉矿区、桥西区
8月30日:高邑县、灵寿县、新乐市、行唐县、深泽县、长安区
8月31日:元氏县、无极县、赞皇县、赵县、新华区、裕华区
9月1日:市直医疗机构、市直管的民营医院和门诊部、职工医院
9月2日:鹿泉市、辛集市、晋州市、平山县、桥东区、高新区
五、请各县(市)区卫生局、各有关单位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携带通过实践技能考试缴费人员名单,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
石家庄市卫生考试培训中心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