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个部分。网上报名时间:2010年2月22日—3月22日,现场报名时间:2010年3月24日—4月7日。具体事宜可咨询报名所在地考点办公室。
二、实践技能考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级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实践技能考试时间:2010年7月1日—7月15日。
三、医学综合笔试全国统一考试时间:
执业医师资格考试:2010年9月11日、12日两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2010年9月11日一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四、自2010年开始,取消中医(含民族医)中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考试中的西医内容。
五、增设壮医、朝医和傣医考试,其中壮医考试自2010年开始每年举行1次,朝医和傣医考试自2011年开始逢单数年举行。
六、自2010年开始,在现役军人考生的医学综合笔试中增加军事医学考试内容。军事医学考试大纲另行公布。
七、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有关规定及考试信息可登录卫生部网站“医政管理”的“执业医生管理”栏目下查询,卫生部网址:www.moh.gov.cn。
一、现场报名地点定在包头市卫生学校,地址:包头市康乐小区(包头市肿瘤医院南侧)
二、考生需按照试用期单位所在的旗县区进行现场报名审核,各旗县区具体时间安排如下,过期不候:
3月29日 土右旗考生、高新区考生、白云区考生、达茂旗考生
3月30日 东河区考生
3月31日 昆区考生
4月1日 青山区考生、固阳县考生、石拐区考生
4月2日 九原区考生
四、考生现场报名审核须提交以下材料:
1. 考生自行打印的《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小二寸浅蓝底照片一张
5.考生试用(或实习)机构出具的试用(或实习)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6.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考试的,还应当提交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执业时间和考核合格证明。工作单位是医疗机构的,考生需提交该机构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6.报考医师资格考试的传统医学师承或确有专长人员,需提交《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和《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及《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合格证书》。
五、注意事项
1. 考生在审核现场应仔细核对、确认报名信息,签字确认后的报名信息一律不得更改,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担。
2.考生在现场审核通过后需缴纳相应费用、上交《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并再次签字确认后方可离开报名地点,否则造成的表格丢失、报考失败等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执业医师考试费用310元,执业助理医师考试费用300元。
咨询电话:0472-25299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