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1)公安机关是否可以查询李某的个人存款?说明理由。
(2)本案中的查询程序是否合法?说明理由。
(3)对本案中犯罪嫌疑人李某的10万元存款,依法是否可以没收?说明理由。
38.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开发行股票6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2006年10月10号,甲与乙证券公司(以下简称乙)订立了新股发行承销协议。协议约定,乙作为主承销商与丙证券公司(以下简称丙)组成承销团包销。后乙与丙签订了分销协议,约定各自销售的比例为70%、30%。承销过程中丙为了顺利完成销售任务,对认股人作出了招股说明书内容以外的承诺。后来乙发现甲招股说明书及其有关宣传资料中有重大遗漏,乙发现上述情况后,立即通知甲与丙,乙、丙停止了销售活动,同时和甲协商重新制作招股说明书及宣传资料并发出要约。由此给乙、丙分别造成8万元、4万元的损失。
问:(1)本案中乙作为主承销商有哪些义务?
(2)什么是承销协议?本案中丙就其承诺应承担怎样的法律后果?
(3)本案中乙、丙的损失由谁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