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搜索: 热门搜索 新华书店 考试书店 当当书店 网络书店 自考书店 英语培训专家 公务员专业培训 会计品牌辅导 家教服务
首页>自考>历年真题>2001自考历年真题>正文
2001年10月全国自学考试民法学试题

www.zige365.com 2007-10-23 11:54:24 点击:发送给好友 和学友门交流一下 收藏到我的会员中心


         法人的名誉是社会对法人的信用、生产或销售的商品的质量、服务态度、工作状况、对社会的贡献等的总评价。

四、论述题(本大题10分)

   41.民事法律行为是指民事主体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而实施的以意思表示为要素的行为,是最主要的法律事实
      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包括: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要求阐述行为能力的概念、自然人和法人行为能力的主要特征,并举例说明)
      (2)意思表示真实
         (要求阐述意思表示的概念、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情形,并举例说明)
      (3)行为内容合法
         (要求说明行为内容合法性的概念,并举例说明)
      (4)行为形式合法
         (要求说明行为形式的类型及特殊书面形式的意义,并举例说明)

五、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
   42.(1)丁与甲乙丙之间已经形成事实上的合伙关系。因为尽管丁未在合伙协议上签字,但其入伙已经甲乙丙全体同意,且事实上已经参与合伙营业,分配红利。
      (2)丁的损失应由甲乙丙丁四人分担(或答由甲乙丙给予分担)。因为丁是在执行合伙事务中遭受损失;丁本人有过失,故亦应分担一部分损失。

   43.(1)应判决由红星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因为甲与红星公司之间已成立客运合同法律关系,现红星公司未能依约将甲安全运送至目的地,已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2)可以。因宏达公司的行为是直接导致甲的损害的原因,已构成侵权,甲可以侵权损害赔偿之诉请求宏达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3)乙是红星公司的工作人员,其行为是执行职务的行为,依照法人的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过程中致人损害由法人承担责任的原理,乙对甲的损失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而应由红星公司承担。

本新闻共7页,当前在第7页  1  2  3  4  5  6  7  

我要投稿 新闻来源: 编辑: 作者: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