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名词解释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3分,共15分)
31.“疏”
32.移文
33.“札”
34.条例修正案
35.公告
五、简答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6分,共30分)
36.简述分析、评价公文表述优劣的标准。
37.简述汉代“传”与“过所”的使用与分工。
38.简述宋、明两代下行的牒、帖的用途分工。
39.简要说明民国时期“令”体公文演化的原因。
40.批准性复函的基本结构有哪些?
六、分析论述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
41.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批李夷简贺御撰《君臣事迹》屏风表
省表具知。
朕思求理化,亲阅《典》、《坟》。至于去邪纳谏之规、勤政慎兵之诚,取而作鉴,(画)[书]以为屏。与其散在图书,心存而景慕,不若列之绘素,目睹而躬行,庶将为后事之师,不独观古人之象。
卿词彰顺美,义见忠规。省览再三,深叶朕意。
所贺知。
(1)本文属何文种?由谁执笔?
(2)与现行文种中哪一文种相类似?它们的共同特点是什么?
(3)本文文种与古代诏书有什么不同之点?
42.试分析《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的规定>的通知》一文的篇章结构。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印发《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
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的规定》的通知
中办发[1995]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各大军区党委,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军委各总部、各军兵种党委,各人民团体:
《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的规定》,已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
一九九五年四月三十日
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
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的规定
第一条 为保持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关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县(处)级以上(含县、处级,下同)领导干部须依照本规定申报收入。
社会团体、事业单位的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以及国有大、中型企业的负责人,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申报人必须申报下列各项收入:
1.工资;
2.各类奖金、津贴、补贴及福利费等;
3.从事咨询、讲学、写作、审稿、书画等劳务所得;
4.事业单位的领导干部、企业单位的负责人承包经营、承担经营所得。
第四条 申报人于每年7月1日至20日申报本年度上半年的收入;次年1月1日至20日申报前一年度下半年的收入。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申报的,经接受申报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申报时限。
第五条 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负责接受本单位申报人的收入申报,并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申报材料报送相应的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第六条 申报人不申报或者不如实申报收入的,由所在党组织、行政部门或者纪检监察机关责令其申报、改正,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党纪政纪处分。
第七条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负责对本规定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八条 本规定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部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