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自学考试工作委员会、自学考试办公室:
为了全面提高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的管理水平,增强广大从事自学考试工作的单位及个人的荣誉感和事业心,促进我省自学考试事业的健康发展,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决定在全省自学考试系统内开展评选2009-2010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本次评选活动的指导思想是:全面、准确地评价我省各级自学考试机构和个人的具体表现和工作实绩,正确实施奖惩措施,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调动各级自考机构和工作人员的积极性,鼓励和引导广大工作人员忠于职守、热心服务、廉政勤政,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建立起一支高素质的自学考试工作队伍。
二、评选项目及名额
(一)先进集体
1、市、州级先进集体 3个
2、单项工作优秀单位 5个
3、先进考区 15个
4、先进考点 13个
(二)先进个人 67人
三、评选办法
按照下考一级的原则,先进考区、先进考点和先进个人需经市(州)考委审定后上报省考委。市(州)先进集体和单项工作奖由省考委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评选。
四、评选条件和要求
1、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及登记表、名册可通过省考办网络管理平台下载,根据相关要求组织评选。
2、非从事自学考试工作人员和外借从事自考工作不满两年者,不具备评选资格。
五、组织领导
1、为搞好本次评选活动,省考委由主管厅长牵头,成立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本次评选活动。
2、各级考委(教育局)要切实加强对本次评选活动的组织领导,负责审核把关上报材料。
六、报送时间
各市、州在3月15日前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登记表报送省考办综合科。
联系人:李季、李春霞
联系电话:0431-84612903
附件:评选吉林省2009-2010年自学考试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二O一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评选 先进集体 先进个人 通知
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2011年2月25日印发
附件:
评选吉林省2009-2010年度自学考试工作
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
先进考区 |
先进考点 |
先进个人 |
长 春 |
4 |
4 |
14 |
吉 林 |
2 |
2 |
12 |
四 平 |
2 |
2 |
8 |
辽 源 |
1 |
|
3 |
通 化 |
1 |
1 |
5 |
白 山 |
1 |
1 |
3 |
白 城 |
1 |
1 |
6 |
延 边 |
2 |
1 |
10 |
松 原 |
1 |
1 |
6 |
合 计 |
15 |
13 |
6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