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2019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审核流程
类别 |
注册审核 |
需上传材料 |
现场审核 |
考全科 |
通过 |
不需上传材料 |
1.不需上传材料或上传材料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不需要进行现场审核。2.上传材料审核未通过的报考人员,需携带上传电子版材料的原件、身份证原件、《考试报名表》于2019年8月12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到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河西区黑牛城道40号)服务大厅进行资格审核,审核由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负责。3.全部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于2019年8月12日9:00至15日16:00前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缴纳考务费,否则报名无效。 |
未通过 |
学历(学位)证书电子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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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人工核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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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试部分科目 |
通过 |
符合免试条件的相关材料电子版上传至“职称证书”栏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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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通过 |
学历(学位)证书、符合免试条件的相关材料电子版,其中符合免试条件的相关材料电子版上传至“职称证书”栏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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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人工核查 |
备注:(1)2019年7月30日9:00至8月8日16:00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上传相关资料电子版,审核部门将于2019年8月5日9:00开始对上传材料进行审核。
(2)网上上传相关材料电子版只能提交一次,不能修改。
(3)参加2014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全部科目(级别为考全科)且通过部分科目的老考生,其对应考试科目的合格成绩继续有效,并按照4年为一个周期的规定顺延至2019年,此部分老考生原则上不允许变更级别,如若变更级别按新考生处理。
2019-0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