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业技术人员职(执)业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如需申请补发办理证书,应按下列要求办理:
一、在网上下载表格并如实填写
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有两种,一种是通过评审(认定)获得,另一种是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获得,两种证书遗失补办所填的表格不一样。具体为:
(1)评审(认定)获得的填写《广东省补(换)发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业技术人员职(执)业资格证书申报表》,该表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网址http://www.gdrst.gov.cn/)下载中心下载。
(2)全国统考获得的填写《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补发(更换)登记表》,该表在广东省人事考试局(网址http://www.gdkszx.com.cn/)下载。
二、在地级市以上报纸刊登遗失作废声明。
三、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补办并提交如下材料:
1、申请书(说明遗失原因)
2、属评审(认定)的提交《广东省补(换)发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业技术人员职(执)业资格证书申报表》;属考试的提交《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补发(更换)登记表》。
3、获得本资格时对应的审批表格原件或单位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即:
(1)属评审获得资格的人员提交《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
(2)属认定获得资格的人员提交《广东省大中专毕业生初次认定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
(3)属参加全国统考获得资格的人员提交《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
4、登有本人遗失声明的报刊。
5、近期大一寸彩色免冠证件照片1张。
四、办理时限:
1、申请补(换)发我省评审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如无异议,三个月内给予补发新证、
2、申请补(换)发全国统一考试的资格证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要求各省每半年报送一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自核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阳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