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地人发[2011]114号
喀纳斯景区管理委员会政治处、各县(市)劳动人事局、地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11年度自治区提高待遇高级工程师等19个系列(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发〔2011〕85号)文件精神,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决定开展2011年度自治区提高待遇高级工程师等19个系列(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系列(专业)
提高待遇高级工程师、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农艺(农经)、畜牧(兽医)、煤炭工程、纺织工程、化工工程、建材工程、机电工程、轻工工程、电力工程、商业经济、物资经济、劳动经济、干部院校、技工学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工艺美术等19个系列(专业)。
二、申报人员填写和提供材料及要求
(一)填写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表》1份(A3纸)。
3、属“破格”评审的,需填写《“破格”推荐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1份。
(二)提供材料及要求
1、学历证书、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或聘任文件)、成果奖励证明(奖励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论文、著作或译著(封面、目录、文章等内容)等相关材料复印件(装订成册)。
2、外(汉)语考试成绩单(或免试审批表)、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单(或免试审批表)、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书和单位公示(公示期5天)结果原件(装订成册)。
3、2008年—2010年年度考核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三、答辩范围
1、申报提高待遇高级工程师、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评审会答辩。
2、乌鲁木齐地区及昌吉州直单位申报19个系列(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评审会答辩。
四、上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人员请登录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xjrs.gov.cn),在首页左边查找“职称评审网上申报系统”,进入系统,通过网上申报材料。
(二)各县(市)及地直单位人事(职称)主管部门要认真审核申报人员材料,所有复印件必须由县(市)及地直单位人事(职称)主管部门盖章确认后方可上报。
(三)县(市)及地直单位人事(职称)主管部门必须将申报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2份)、《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表》(1份)、外(汉)语考试成绩单(或免试审批表)、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单(或免试审批表)、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书、单位公示结果原件等材料上报地区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四)纸制材料上报截止时间:2011年9月20日。
各系列(专业)具体申报时间以职称评审网上申报系统公布的时间为准。
所有表格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xjrs.gov.cn)下载。
五、严格程序,确保职称评审工作顺利进行
各县(市)、地直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格工作程序,提高工作透明度,做到政策公开、条件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和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做好申报人员材料的审核和推荐工作,确保职称评审工作顺利进行。
联 系 人:赵淅波
联系电话:2123939
二○一一年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