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师是指在生产与流通领域中从事与运输、储存、装卸、搬运、包装、配送、信息服务等物流活动相关的管理人员。
申报条件:
1、物流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相关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物流员级职业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2、助理物流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助理物流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5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4)具有相关专业大专学历。
3、物流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助理物流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物流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助理物流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助理物流师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2年。
(4)取得相关专业学士学位。
4、高级物流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物流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物流师正规培训达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物流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相关专业学士学位,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3年以上。
(4)取得相关专业硕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