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财规划师是指运用理财规划的原理、技术和方法,针对个人、家庭以及中小企业、机构的理财目标,提供综合性理财咨询服务的人员。
申报条件:
1、理财规划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大专毕业,申报前从事本职工作4年以上,经理财规划师正规培训达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大学毕业,申报前从事本职工作3年以上,经理财规划师正规培训达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硕士学位,从事本职工作1年以上,经理财规划师正规培训达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高级理财规划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具有大专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理财规划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理财规划师工作5年以上,经高级理财规划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具有非金融专业的硕士学位,取得理财规划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理财规划师工作3年以上,取得一定的工作成果(含研究成果、奖励成果、论文著作),经高级理财规划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具有金融专业硕士以上(含硕士)学位或其他专业博士学位,取得理财规划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理财规划师工作2年以上,有一定的工作成果(含研究成果、奖励成果、论文著作),经高级理财规划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