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卫生局,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广西考区2013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桂卫人【2012】21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根据南宁市考点的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2012年12月28日—2013年1月16日,全国统一网上报名。考生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cn)进行报名并打印《201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
二、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
2013年1月4日—2013年1月23日为考点进行现场确认的时间。结合我市考生报名情况,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1月4日——15日前确认的单位: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各城区及开发区、有关企事业单位、民营医院、个体诊所。
(二)各县确认的时间:
马山县:1月16日;隆安县:1月17日;
横县: 1月18日;武鸣县:1月21日;
宾阳县:1月22日;上林县:1月23日。
各县(区)卫生局,市直各有关单位须严格按时间要求完成报名资格审核及网上确认、缴费工作,并打印报名名册(附件2)和报名汇总表(附件3)各一式一份及其电子表格版(统一用Excel电子表格录入),于集体报名时交到南宁市卫生人才与考试考务中心(南宁市新华街5号卫生大厦7楼,联系电话:2630909、2611625、2613923)。逾期不再受理。
三、考试费用
按照《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和《关于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按科收费及费用分配的通知》(桂卫职考办〔2003〕2号)执行,报考初级资格考试费50元/科,中级资格考试费70元/科。
2013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信息可登陆南宁卫生信息网(http://www.nnws.gov.cn)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