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
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1年度全省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1〕17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2011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办法
2011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9月17日至18日举行。考生须于2011年5月24日至6月9日登陆安徽省人事考试网(www.apta.gov.cn),按照网站规定的流程填写个人报名信息、上传本人照片,并于下个工作日中午12时后上网查看照片审查结果。凡照片审查不合格的,要重新上传照片;照片审查合格的,即可下载打印报名表。
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因违反考试纪律,依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考生,不得提交报名信息。
二、现场资格审查及缴费
合肥市该项考试报名现场资格审查及缴费时间定于6月21日至22日,逾期不予补办。资格审查地点设在合肥市人事考试中心(阜南路19号,合肥人才大厦)。考生须根据相应报考条件携带如下材料办理报名手续:
(一)首次报考人员申报材料(1份)
1、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申报表。报考人员务必在申报表封面注明报考类别、级别、专业;
2、申报人的身份证、学历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经核实后当场退还);
3、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的报名表;
4、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实践年限的证明;
5、不符合规定学历的人员,申报时还需提供满足要求的设计图纸(本条仅适用于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二)重考人员申报材料(1份)
1、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申报表,务必在申报表封面注明报考类别、级别、专业;
2、前次考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各报考单位负责核实原件并加盖公章);
3、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的报名表。
凡在报名审查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即予取消报考资格;对弄虚作假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注意事项
考生在网上填报个人信息时,应认真核对本人姓名、身份证号、报考级别、报考专业和报考科目,确保提交的报考信息准确无误,并仔细阅读打印的报名表,严格按照报名表上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及缴费。详细的报考条件及要求请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查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