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公建区的给水管道
|
|
|
|
|
导语及核心内容:住建部筑给排水设计规范: 公建区的给水管道. •在进行每幢住宅建筑生活给水管道设计时,是以本规范3.6.4条的计算方法,按卫生器具设置标准计算所得的设计秒流量作为管道的设计流量;而对于单幢住宅建筑和城市居住区两者之间的住宅小区室外给水管道的设计流量计算,不仅需考虑小区居住人数规模,同时还应根据用水量标准及卫生器具设置标准等因素综合确定。 •表3.6.1中的人数控制规模数据,是以每户住宅3.5人,根据表3.1.9中Ⅱ型、Ⅲ型普通住宅,以及别墅的最高日生活用水定额和小时变化系数,按每户住宅配置的不同卫生器具当量数值时,计算出的设计秒流量与最大用水时流量的交界点而编制的。可方便设计人员计算时查取。 •3.6.1A 公建区的给水管道应按本规范3.6.5条计算管段流量和按3.6.6条计祘管段节点流量。 •3.6.1B小区的给水引入管的设计流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小区给水引入管的设计流量应根据3.6.1、3.6.1A条的规定计算,并应考虑未预计水量和管网漏失量。 •2不少于两条引入管的环状布置小区室外给水管道,当其中一条发生故障时,其余的引入管应能通过不小于70%的流量。 •3小区室外给水管网为支状布置时,小区引入管的管径不应小于室外给水干管的管径。 •4小区环状管道宜管径相同。 •3.6.2 居住小区的室外生活、消防合用给水管道,应按本规范第3.6.1条规定计算设计流量(淋浴用水量可按15%计算,绿化、道路及广场浇洒用水可不计算在内),再叠加区内一次火灾的最大消防流量(有消防贮水和专用消防管道供水的部分应扣除),并对管道进行水力计算校核,管道末梢的室外消火栓从地面算起的水压,不得低于0.1MPa。 • 设有室外消火栓的室外给水管道,管径不得小于100mm。 •3.6.3 建筑物的给水引入管的设计流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 1 当建筑物内的生活用水全部由室外管网直接供水时,应取建筑物内的生活用水设计秒流量。 • 2 当建筑物内的生活用水全部自行加压供给时,引入管的设计流量应为贮水调节池的设计补水量。设计补水量不宜大于建筑物最高日最大时生活用水量,且不得小于建筑物最高日平均时生活用水量。 • 3 当建筑物内的生活用水既有室外管网直接供水、又有自行加压供水时,应按本条第1、2款计算设计流量后,将两者叠加作为引入管的设计流量。 •3.6.4 住宅建筑的生活给水管道的设计秒流量 |
上一篇: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水塔、水池、水箱等构筑物 下一篇:没有了 |
|
我要投稿 新闻来源: 编辑: 作者: |
 |
相关新闻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