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9 热水供应系统的循环回水管管径,应按管路的循环流量经水利计算确定。
5.5.10 机械循环的热水供应系统 , 其循环水泵的确定应遵守下列规定:
1 水泵的出水量应为循环流量;
2 水泵的扬程应按下式计算:
H b=h p+h x ( 5.5.10 )
式中: H b —— 循环水泵的扬程 (kPa) ;
h p—— 循环水量通过配水管网的水头损失, (kPa) ;
h x—— 循环水量通过回水管网的水头损失, (kPa) 。
注 : 当采用半即热式水加热器或快速水加热器时 , 水泵扬程尚应计算水加热器的水头损失。
3 循环水泵应选用热水泵 , 水泵壳体承受的工作压力不得小于其所承受的静水压力加水泵扬程;
4 循环水泵宜设备用 泵, 交替运行;
5 全日制热水供应系统的循环水泵应由泵前回水管的温度控制
开停。
5.5.11 热水加压泵的布置应符合本规范第 3.8 节的要求。
5.5.12 第一循环管的自然压力值,应按下式计算:
H xr=10* △ h( ρ 1 - ρ 2 ) (5.5.12)
式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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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 xr -- 第一循环管的自然压力值(P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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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 -- 锅炉或水加热器中心与贮水器中心的标高差(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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ρ 1 -- 贮水器回水的密度(kg/m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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ρ 2 -- 锅炉或水加热器出水的热水密度(kg/m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