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5 宿舍( I 、 II 类 )、 旅馆、宾馆、酒店式公寓、医院、疗养院、幼儿园、养老院、办公楼、商场、图书馆、书店、客运站、航站楼、会展中心、中小学教学楼、公共厕所等建筑的生活给水设计秒流量, 应按下式计 算:
(3.6.5)
式中: q g — — 计算管段的给水设计秒流量 (L/s ) ;
N g — — 计算管段的卫生器具给水当量总 数;
α — — 根据建筑物用途而定的系 数, 应按表 3.6.5 采用。
注 : 1 如计算值小于该管段上一个最大卫生器具给水额定流量时,应采用一个最大的卫生器具给水额定流量作为设计秒流量;
2 如计算值大于该管段上按卫生器具给水额定流量累加所得流量值时,应按卫生器具给水额定流量累加所得流量值采用;
3 有大便器延时自闭冲洗阀的给水管段,大便器延时自闭冲洗阀的给水当量均以 0.5 计,计算得到的 qg 附加 1.20L /s 的流量后,为该管段的给水设计秒流量;
4 综合楼建筑的α值应按加权平均法计算。
表 3.6.5 根据建筑物用途而定的系数值 ( α 值 )
建筑物名称 |
α 值 |
幼儿园、托儿所、养老院 |
1.2 |
门诊部、诊疗所 |
1.4 |
办公楼、商场 |
1.5 |
图书馆 |
1.6 |
书店 |
1.7 |
学校 |
1.8 |
医院、疗养院、休养所 |
2.0 |
酒店式公寓 |
2.2 |
宿舍( I 、 II 类 ) 、 旅馆、招待所、宾馆 |
2.5 |
客运站、航站楼、会展中心、公共厕所 |
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