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 1 除养老院、托儿所、幼儿园的用水定额中含食堂用水,其它均不含食堂用水;
2 除注明外,均不含员工生活用水,员工用水定额为每人每班 40L ~ 60L ;
3 医疗建筑用水中已含医疗用水;
4 空调用水应另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