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报考条件
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符合报考条件(见附件2),身体健康且能够适应考试者均可报考。
四、考试相关政策及事项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部令第12号),凡不具备规定学历,或弄虚作假提供假学历、假证明、假证件等,以及在人事职称考试部门组织的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替考、通讯工具作弊等严重违纪违规在停考期内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否则后果自负。
五、考试用书和培训
(一)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考试用书联系电话:0431-82770066,培训电话:0431-82752598。
(二)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考试考生须知、相关考试所用的法规、规范、标准及设计手册、主要参考资料见附件3—8。
(三)环保工程师考试教材和培训与省环保局人事处联系:电话:0431—89963098。
六、成绩发布与证书领取
省人事考试网发布成绩查询和证书领取通知。考试合格人员证书领取办法为:在省(中)直考区报名的,到省人事考试中心3楼报名大厅领取;在各市州考区报名的,按当地人事职考机构通知的时间、地点领取。领取证书时须持网上打印的本人《成绩通知单》和身份证。
七、工作要求
(一)认真做好考试服务工作。要加强考试宣传,为考生提供优质快捷的服务。要严格审查报考资格,实行双审制,确保报考质量。
(二)严格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安全。凡违纪违规考生一律通报到本人所在单位;凡严重违纪违规的考生,取消考试成绩,2年不得再次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附件:
1、考试收费标准
2、报考条件
3、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专业考试考生须知
4、2011年度全国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所使用的规范、标准
5、2011年度全国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专业考试所使用的规范、规程及法律法规
6、2011年度全国注册环保工程师专业考试补充、修订的政策、标准、规范
7、2011年度全国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
专业考试补充的标准
8、2011年度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主要参考资料
9、2011年度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专业考试所调整的考试规范和标准
10、2011年度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专业考试规程规范清单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三日
考试类别 |
所学专业或职称 |
学位或学历 |
职业实践最少时间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动力) |
基础考试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参加《基础考试》。 |
本专业 |
大专学历 |
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
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
不限 |
相近专业 |
大专学历 |
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
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
不限 |
其他工科专业 |
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
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
专业考试
《基础考试》合格,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参加《专业考试》。 |
本专业 |
大专学历后 |
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
取得未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 |
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 |
取得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 |
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 |
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 |
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 |
硕士学位后 |
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 |
博士学位后 |
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2年 |
相近专业 |
大专学历后 |
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
本科学历或学位后 |
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
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 |
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 |
硕士学位后 |
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 |
博士学位后 |
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 |
其他工科专业 |
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 |
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
专业考试
截止到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基础考试》,只需参加《专业考试》。 |
本专业 |
中专学历后 |
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25年 |
大专学历后 |
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 |
本科学历或学位后 |
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
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 |
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
硕士学位后 |
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
博士学位后 |
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 |
相近专业 |
中专学历后 |
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0年 |
大专学历后 |
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0年 |
本科学历或学位后 |
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 |
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 |
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
硕士学位后 |
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
博士学位后 |
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
其他工科专业 |
大专学历后 |
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 |
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 |
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