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第十八批申请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初始注册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经审核,林忠伟等39人符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条件(附件1);郭丰雨等109人符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2);周仲明等150人符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3);徐春丽等103人符合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4),吕越峰等2人不符合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6);唐海等62人符合注册化工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5),现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2011年9月29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名单上的人员情况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间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进行举报或反映(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甘家口21号楼二层,邮编:100037,联系电话:010-68313587)。举报及反映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地址、邮编和电话。
附件:
1. 林忠伟等39名符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2. 郭丰雨等109名符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3. 周仲明等150名符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4. 徐春丽等103名符合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5. 唐海等62名符合注册化工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6. 吕越峰等2人不符合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