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消火栓安装及压力不符合要求。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有些暗敷在砖墙内的消火栓箱洞口上部未设置过梁,受荷载作用下箱体易变形,导致箱门开启不灵。2.随意改变消火栓箱底预留孔位置,而且用气焊割孔,导致安装后,栓口出水方向不能与设置消火栓的墙面成90°角。3.未按防火分区来设计安装室内消火栓,室内消火栓跨越防火分区使用。一般我们采用防火卷帘或防火墙加防火门等形成防火分区。由于火灾时防火卷帘落下至底,防火门紧闭,不允许消防水龙带通过,因此室内消火栓设置时不可跨越防火分区使用,应按防火分区设置消火栓。4.对于建筑面积大、结构功能复杂的建筑物虽只满足了最不利点消火栓水压要求,而忽视了次不利点消火栓水压要求。为增强此类建筑物消防给水的供水可靠性,应在满足最不利点消火栓水压要求的同时,还应考虑次不利点消火栓水压要求。
消火栓箱及其附件设计出现问题。一是在二次装修过程中消火栓箱被装饰物遮掩,箱门四周的装修材料颜色与箱门的颜色无明显区别;二是消防水带与接口随意扎接,接口处未安装卡簧,导致试水时接口和水带脱落。三是对于底层设有汽车库的住宅楼,某些设计单位设计室内消火栓时未采用DN65型消火栓。《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第7.1.8条规定每支水枪的流量不应小于5L/S,因此必须采用DN65型消火栓。
三是消防给水基础设施设计方面的问题。消防水池设置方面的问题。一是在必要情况下没有设置消防水池。当生产、生活用水量达到最大限度时,市政给水管道、进水管或天然水源不能满足室内、外消防用水量,主要给水管道偏小或进水管直径太小,不能保证消防用水量的要求的,应该设置消防水池;二是设置为消防水池的天然水源水位太低、水量太少、保证周期过短,不能有效发挥作用;三是消防水池位置设置不当。消防水池不应受到建筑物火灾的威胁,故其距建、构筑物的距离不宜小于15米;四是消防水池与生产、生活合用时,没有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消防用水不被占用。
水泵结合器的安装位置不当。 根据《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7.4.5条、《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8.6.1条的规定,水泵结合器应设在距消防水源15-40米范围内,且便于消防车使用。但在实际施工中,常常出现水泵接合器与室外消火栓或消防水池相距五、六十米,甚至百余米的现象,一旦发生火灾,消防队员赶到火场,根本就无法使用水泵接合器。另外在平时的审核过程中经常发现一些设计人员将水泵结合器设在玻璃幕墙下的实体墙上或紧靠在玻璃幕墙的墙边。这种设计是错误的,因为在火灾状态下,玻璃幕墙的玻璃容易脱落从而威胁使用水泵结合器的消防队员的人身安全,故从使用安全角度考虑,水泵结合器应避开玻璃幕墙并设在与建筑外墙水平距离不小于5米的地面上。
屋顶消防水箱的安装问题。消防用水与其他用水合并的水箱,忽视和未做消防用水不作他用的技术设施,无法满足消防水箱应储存10min的消防用水量的规范要求;消防水箱补水未采用生产或生活给水管道供给,而用消防水泵补水;随意改变消防给水管的位置,未设置逆止阀,在给水管道上加设不必要的阀门和本来一备一用的消防给水管只设置一个,导致安装后,无法保证正常消防用水量或发生火灾时水箱不能及时供水。
四是系统附件设计方面的问题。主要体现在屋顶消火栓的设计方面。屋顶消火栓的目的是用于消防人员定期检查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的供水压力以及建筑物内消防给水设备的性能。有的设计单位在设计屋顶设有热交换站、音像控制室、锅炉房等设施的建筑物时仅在屋顶设一个屋顶消火栓,这显然是不够的。此时,屋顶消火栓的布置仍应保证该层任何部位有两个消火栓的水枪充实水柱同时到达。
二、存在以上问题的根源
一是建筑物管理单位随意降低施工标准,施工队伍人员素质参差不齐、高低不同。大多数施工单位只注重经济效益,对于建筑工程施工觉得只要基础、结构等重要方面不出什么问题就可以了,而对其他建筑安装工程随意降低标准。再者,在消防设施工程施工方面缺少相应的人才及政治和技术素质好的,熟悉试验方法和试验设备并经过考核合格的试验人员,无法具备对消防设施监测时运用科学的试验方法,技术先进、性能稳定的试验设备,所以对此类工程的施工只停留于表面,而未作技术推敲和运用科学、统一的检测和试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