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9条P33
(2).热水锅炉
安全阀的泄放能力应满足所有安全阀开启后锅炉内压力不超过设计压力的1.1倍。对于额定出口热水温度低于100℃的锅炉,当额定热功率小于或等于1.4MW时,安全阀流道直径不应小于32mm。对于额定出口热温度高于或等于100℃的锅炉,装在锅炉上的安全阀的数量及流道直径可参照下式计算:
ndh= ×104
式中:n:安全阀个数
d:安全阀流道直径(喉径)
h:安全阀提升高度 Q:锅炉额定热功率
C:排放系数(厂家提供或下列选用)
h/d≤1/20 c=135
h/d≥1/4 c=70
Ps:安全阀的始起压力(绝对压力)MPa
i:出水压力的饱和汽焓
ij:进入锅炉的水焓
3、 在锅炉安全阀选用过程中,还应注意下列问题
(1).根据阀门、法兰等的PN压力等级与介质工作温度的关系,(如当采用介质为P=2.5MPa时,饱和蒸汽温度为225℃,而2.5MPa的阀门只能工作温度为200℃,故此时安全阀就采用PN为4.0MPa等级)使温度与压力值相对应。
(2).根据排放量计算的流道直径d不是安全阀的公称通径,应根据弹簧安全阀开启高度,以d选取安全阀通径DN,全启式安全阀如果d=32,,则DN=50 ; 微启式安全阀如果d=32,则DN=40
(3).注意弹簧式安全阀的公称压力和弹簧的工作压力级的关系;一般在同一公称压力级的安全阀中,又分若干档工作压力级范围,如PN=1.6,则工作压力又分若干档为0.25~0.4 ; 0.4~0.6 ; 0.6~1.0 ; 1.0~1.3 ; 1.3~1.6等5档。
(4).锅炉上总排放能力一般指锅筒、过热器,所得的排放总和,省煤器上的安全阀排放量不包括在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