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第一批申请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初始注册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经审核,潘永仁等58人符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条件(附件1);彭君义等171人符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2);郄雪红等219人符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3),宋德富等4人不符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6);王晓春等136人符合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4),石果等2人不符合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7);赵媛媛等93人符合注册化工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5),现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2012年1月17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名单上的人员情况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间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进行举报或反映(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甘家口21号楼二层,邮编:100037,联系电话:010-68313587)。举报及反映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地址、邮编和电话。
附件:
1.潘永仁等58名符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2.彭君义等171名符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3.郄雪红等219名符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4.王晓春等136名符合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5.赵媛媛等93名符合注册化工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6.宋德富等4名不符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7.石果等2名不符合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附件下载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二〇一二年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