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
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1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建注〔2011〕4号)精神,为切实做好全国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动力、给水排水)、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工作
2011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管理工作由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与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共同负责组织实施。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考务工作,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和考试用书的征订工作。
根据自治区建设执业注册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取消自治区建设执业注册师考试资格审查的通知》(新建注[2011]01号),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不需再进行资格审查。
各地、州、市报考人员到当地人事局人事考试中心办理报名手续,自治区直属单位、中央驻疆在乌单位人员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统一到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办理报名手续。乌鲁木齐市无主管部门人员可到乌鲁木齐市人事考试中心或自治区职业介绍中心(和平南路137号)电话:8890469办理报考手续。
二、报名时间及程序
1、报考者于6月 20 日-7月20日登录新疆人事考试中心(www.xjrsks.com.cn)网站,认真阅读报考条件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进行网上报名。
2、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登记表》的科目选择和各项内容。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报考者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照片为近期免冠证件照,文件格式为JPG格式,大小应小于20K。考生上传照片经考试中心审核通过后,考生方可下载打印《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登记表》。
4、各地、州、市、自治区直属单位于2011年7月20日-8月1日将考生的报名表报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
三、考试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9月17日
08:00-11:00 各专业知识考试(上)
08:00-12:00 各专业基础考试(上)
14:00-17:00 各专业知识考试(下)
14:00-18:00 各专业基础考试(下)
9月18日
08:00-11:00 各专业案例考试(上)
08:00-12:00 一、二级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上)
14:00-17:00 各专业案例考试(下)
14:00-18:00 一、二级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下)
四、考场设置
根据国家关于执(职)业资格类考试考点设置的有关规定,本次考试考点统一设在乌鲁木齐市。具体事宜以准考证为准。
五、注意事项
各专业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规范,请登陆新疆建设网/人事教育(网址:www.xjjs.gov.cn)查询。
2011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为非滚动类考试,参加基础考试或专业考试的考生均应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执业资格证书。考生可根据自己的专业学历、业务专长,在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动力、给水排水)、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环保工程师等专业中选报。
各专业的基础考试均为闭卷考试,只允许考生使用统一配发的《考试手册》(考后收回),禁止携带其它参考资料。各专业的基础考试上午为统一试卷,下午分为专业试卷。
各专业的专业考试为开卷考试,允许考生携带正规出版社出版的各种专业规范、参考书和复习手册。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2B铅笔、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三角板、橡皮以及科学计算器(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
《基础考试》和《专业知识考试》试卷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案例考试》要求考生在填涂答题卡的同时,在试卷上写出答案和解答过程。
附件1: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专业考试考生须知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