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辨证论治过程中,还应掌握病与证、治的关系。中医认识并治疗疾病,是既辨病又辨证,并讲究辨证与辨病相结合。由于一种病可以出现几种不同的证,而不同的病在其发展过程中可以出现同一种证,所以临床治疗时,即可采取“同病异治”或“异病同治”的方法来处理。所谓“同病异治”,是指同一种疾病,由于发病的时间、地区以及患者机体的反应性不同,或处于不同的发展阶段,所以表现的证不同,因而治法就各异。“异病同治”,是指不同的疾病,在其发展过程中,由于出现了相同的证,因而就采取同一方法治疗。因此,“同病异治”和“异病同治”,实质上即是“证异治异”、“证同治同”,亦是辨证论治原则的具体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