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响人体发病的因素很多,除了致病因素外,环境因素、精神因素等均与疾病的发生有密切的关系。
1.环境因素与发病人生活在一定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中,所说的环境因素是指自然与社会环境而言,即外环境。主要包括气候变化、地域、生活居处与工作环境等。
(1)气候因素:四时气候的异常变化,是滋生致病邪气的重要条件。不同的季节,气候变化不同,可产生不同的病邪,从而导致季节性的多发病。如春季温暖多风,易发风温;夏季气候炎热,易致暑病;秋季气候干燥,易发生燥病;冬季气候寒冷,易生寒病等。
(2)地域因素:不同地域,其气候特点、水土性质、物产及生活习俗的差异,均对疾病的发生有着影响,甚至形成地域性的常见病或多发病。如北方气候寒冷,易损伤人体阳气,常易感寒邪而致寒病;东南沿海,气候多潮湿温热,易见湿热为病;江湖沼泽之地的人群,可因疫水的感染而致血吸虫病;某些山区,因水土、作物中缺碘而好发瘿病。
(3)生活、工作环境:清洁、舒适的生活居处与工作环境,能直接影响人的身心,焕发活力,提高工作与学习效率,减少疾病的发生。反之,不良的生活、工作环境就会成为致病原因或诱发因素,从而损伤人体正气。
2.精神因素与发病人的精神状态对正气的盛衰有很大的影响,因而也关系到疾病发生与否。若精神抑郁,情志不畅,气血郁滞,正气偏衰,邪气容易留着,则易于发病。因此,调摄精神,增强对情志变化的调控能力,避免情志过激,可以增强正气,从而减少和预防疾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