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伤是由脏腑、经络、皮肉、筋骨、气血、津液等共同组成的一个整体,人体生命活动主要是脏腑功能的反映,脏腑功能活动的物质基础是气血津液。人体损伤虽有外伤与内伤之分,但人体受外力影响后既可使局部损伤出现肿痛、功能活动受限,也可使脏腑功能失调,如骨折病人卧床休养,常可引起腹胀便秘、食欲减退等一系列症状,如发热、口渴、出汗等,都是损伤后脏腑功能失调的具体体现。
[损伤与气血的关系]
气血,外可充养皮肉筋骨,内可灌溉五脏六腑,温煦肢体,濡养全身,周流运行不息,以维持人体生命活动。气为血帅,血为气母,气血相互依附,若气结则血凝,气虚则血虚,气迫则血走;反之血凝则气滞,血虚则气虚,血脱则气亡。《素问·五脏生成篇》指出了“足受血而能步,掌受血而能握,指受血而能摄”等血的功能。另外《素问·阴阳应象大论》指出“气伤痛,形伤肿”,即肿与痛是气血伤后的病症表现。
在创伤中可表现出伤气与伤血两个方面:
伤 气
多见于用力过度,或跌仆闪扭,或胸部击撞的损伤中,大致有四种情况:
气滞:为气的流通障碍。气本无形,故郁滞则气聚,气聚则气机不畅,出现胸闷疼痛。若气滞胸胁则胸胁胀痛,呼吸、咳嗽则牵掣作痛。但外观无肿形,自觉疼痛走窜,痛无定处,体表无明显压痛点,多见于胸胁损伤,如岔气。
气闭:为气机闭而不通。多见于严重的损伤中,患者可出现一时性的晕厥,昏迷,不醒人事,甚至窒息,身软而不能起。
气虚:是全身或某一脏器出现功能不足或衰竭的病理现象,多见于老年体弱的患者受到的损伤,主要表现为疲乏无力,语音低微,呼吸气短,食欲减退,脉细无力等。
气脱:是气虚的最严重的表现,患者突然昏迷,目闭口开,面色苍白,呼吸浅短,四肢厥逆,二便失禁,脉微欲绝等。
伤 血
是因外伤经络血脉造成出血,瘀血,血虚和血热。
出血:分外出血和内出血。
外出血又分为动脉出血,血呈喷射状,形成血柱;静脉出血,血呈涌流状,有明显出血点;毛细血管出血,血呈点状外渗;渗血,不见明显出血点。
内出血主要是指颅内、胸腔、腹腔、盆腔内的脏器出血,可分别表现出七窍出血、呕血、咳血、便血、尿血等,常合并出血性休克。
瘀血:为局部损伤经络血脉,皮虽未破而不能循行流注,阻于经隧之中,或溢于络脉之外,聚在一起即为瘀血,血有形,形伤肿,不通则痛,疼痛如针刺刀割,痛点固定不移。
血虚:多为损伤失血过多,或心脾功能不佳,生血之源受病。主要表现为面色无华,头晕目眩,心悸,出虚汗,手足发麻,心烦失眠,唇淡舌白,脉细无力;失血过多时则出现气随血脱,血脱气散的虚脱之证候。
血热:主要指伤后血瘀化热或肝火炽盛,血分有热等,表现为发热口渴,心烦,舌质红绛,脉数,甚至高热昏迷。若血虚妄行,则可出血不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