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阳学说在我国具有悠久的历史,其概念的出现,至迟在殷周之际已经见诸文字记载,而成为一种古代哲学范畴的阴阳学说,则盛行于春秋战国时期。根据历史文献分析,作为一种认识论和方法论,阴阳概念的提出和演变经历了不同的认识和发展阶段,反映出古人对阴阳学说的认识具有一个不断深化和完善的过程。
阳光向背,正与反两方面的朴素认识
阴阳概念的最早提出,其原来含义是很朴素的,不过是指日光的向背而已。如《吕氏春秋·重已篇》说:“室大则多阴,台高则多阳”。是说房舍宽大则能遮阳,阴凉就多;地势高而无遮拦,阳光得以充分照射,阳热就多。进而认为,凡是向阳光或阳光照射充足的地方,即为阳;凡是背阳光或阳光照射不到的地方,则为阴。所以,《说文》注释说:“阴,闇也。”“阳,高明也。”可见,阴阳的最初理解,仅是阳光多少的直观认识而已。
古人长期生活在自然环境之中,不断接触到日往月来、白天黑夜、晴天阴天等两极现象的对比和影响。而且古人的作息规律又完全受着日出日入的支配,因而便自然地产生了阴与阳两个概念,形成了正与反两个方面的感性认识。
对阴阳运动的物质的理解
随认识的深化,古人又逐渐把对阴阳的理解建在物质的运动变化之上,并用阴阳的物质变化来解释某些当时难以阐明的自然现象。[举例说明]更为难得的是,当周幽王二年(公元前780年)我国发生大地震时,周朝的史官伯阳父驳斥了天命鬼神降灾异于人间的迷信论调,用阴阳的运动变化对地震的产生进行了科学的推断。指出“夫天下之气不失其序……阳伏而不能出,阴迫而不能蒸,阳失其所而镇阴,于是有地震。今三川灾震,是阳失所而镇阴也”。(《国语·周语》)[解说]又《国语·周语》说:“阳气俱蒸,土其动”,是说阳气蒸发,则冬眠之昆虫或动物方能活动起来;《左传》载:“陨石于宋……是阴阳之事,非吉凶所在也。”而管子则用阴阳的运动变化来说明四季的更迭和昼夜的变迁。
可以看出,阴阳概念至此已经超出了朴素的理解,已经发展到认为阴阳本身实际代表着两种相反的物质力量,而且彼此之间发生着作用,从而导致了自然变化的产生。而且认识到自然界的阴阳运动都有着一定的秩序和规律,当其规律发生紊乱,则自然界的变化就会发生某些变异或灾害。
“一阴一阳之谓道”,古代辩证的哲学认识
古人对于阴阳的哲学认识,是运用“近取诸身,远取诸物”的方法,通过长期的生活实践和生产活动的观察,逐步总结、抽象而建立起来的。古人发现众多的事物或现象,都是由两个不可分离的对立面所组成,随即形成了一种对立的共性概念。当人们对众多的矛盾现象观察积累到一定的程度,则对阴阳的认识也就升华到一个更为高级的水平,成为一种标示两种抽象属性的哲学范畴,用以概括一切具有这些属性的矛盾事物。
阴阳作为哲学概念,首见于《周易》,如《易经》说:“易有太极,太极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又如《易传·系辞》说:“乾坤,其易之蕴邪(也),乾坤成列而易之于其中矣。乾坤毁,则无以见易。”故《管子·四时篇》指出:“是故阴阳者,天地之大理也;四时者,阴阳之大经也。”《庄子》亦说:“阴阳于人,不啻为父母也。”《吕氏春秋·知分篇》则说:“凡人物者,阴阳之化也;阴阳者,造乎天而成者也。”可以看出,阴阳概念从朴素的认识、物质的理解,逐步深化发展了“一阴一阳之谓道”,已经从复杂的事物或现象的观察中,抽象出“阴”和“阳”两个基本范畴,形成了一种古代的对立统一观,认为阴和阳两方面贯穿于一切事物和现象之中,阴阳的对立统一乃是一切事物发展变化的根源和规律。故《类经·阴阳类一》说:“道者,阴阳之理也。”
中医学的宇宙观和方法论
古代医家在吸收阴阳对立统一思想的基础上,结合长期积累的解剖、生理知识和疾病的防治经验,从而形成中医学的阴阳学说。主要是作为方法论,用以阐释生命现象的基本矛盾和生命活动的客观规律。并贯穿于中医临床诊断、治疗用药等各个环节,成为中医药学之纲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