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阳转化,是指事物或现象的阴阳属性,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向其对立面转化。这种阴阳相互转化,亦是阴阳运动的另一种基本形式。当阴阳两方面的消长运动发展到一定的阶段,其消长变化达到一定的阈值,就可能导致阴阳属性的变化,即阴可以转化为阳,阳也可以转化为阴。因此,阴阳的转化一般都出现于事物发展变化的“物极”阶段,即所谓“物极必反”。如果说,在一个事物的发展过程中,阴阳的消长是一个量变的过程的话,则阴阳的转化往往表现为量变基础上的质变。阴阳的转化,既可以突变的形式发生,但大多数情况则有一个由量变到质变的渐变发展过程。
事物或现象阴阳对立双方之所以能够相互转化,其主要原因是由于阴阳对立双方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其本身已经相互倚伏着向其对立方面转化的因素。《素问·六微旨大论》指出“成败倚伏生乎动,动而不已则变作矣”。
阴阳的转化,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方能发生。《灵枢·论疾诊尺》说:“四时之变,寒暑之胜,重阴必阳,重阳必阴,故阴主寒,阳主热,故寒甚则热,热甚则寒,故曰:寒生热,热生寒,此阴阳之变也。”《素问·阴阳应象大论》则说:“寒极生热,热极生寒。”《素问·六元正纪大论》亦说:“动复则静,阳极反阴。”应当指出,所谓的“重”、“甚”、“极”,即是指发展到了极限或顶点,具备了促进转化的条件,或达到了一定的阶段。也就是说,阴阳有了“重”这个条件即可以相互转化,寒热到了“极”这个阶段即会互相转化。可以看出,在这些转化过程中,条件是必不可少的,没有一定的条件,事物不发展到“重”或“极”的程度,即不会出现转化。但究竟是何具体条件或阶段,则须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例如,就四季气候变迁来看,由春温发展到夏热之极点,即可逐渐向寒凉转化;而从秋凉发展到冬寒之极点,则亦会逐渐向温热转化。此即四季气候“阴阳转化”的规律。它如昼夜的更迭、自然界云雨的变化等,亦莫不如是,正如《素问·六微旨大论》所说:“升已而降,降者谓天,降已而升,升者谓地。天气下降,气流于地;地气上升,气腾于天。”即是从天地之气的升降来说明阴阳的转化。
就生理活动而言,其抑制过程和兴奋过程亦是相互转化的,抑制属阴,兴奋属阳,故也体现了阴阳转化的规律。又如机体物质与功能之间的新陈代谢过程,亦即是阴阳的转化过程。在此过程中,营养物质(阴)不断地转化为功能活动(阳),而功能活动(阳)又不断地转化为营养物质(阴)。实际上,在生命活动中,物质与功能之间的代谢过程,其本身就是阴阳消长和转化的统—,即量变与质变的统一。只不过在正常生理条件下,其阴阳转化的条件,不像反常情况下的“重”或“极”那样突然或明显罢了。
就疾病的发生、发展过程而言,由阳转阴或由阴转阳的证候变化,则更为常见。
此外,临床常见病证的由实转虚、由虚转实、由表入里、由里出表等病证变化,都是阴阳转化的例证。应当指出,这些病证的转化,主要是由于机体抗病能力的强弱、病邪性质的差异、治疗方法的当否,以及抢救及时与否等条件所决定的,因而导致病情的寒热、虚实、表里等发生转化。所以,阴阳的转化是以一定的条件为前提的,不具备内部或外在的一定的条件,其阴阳的属性就不会转化。
可以看出,阴阳的消长(量变)和转化(质变)是事物发展变化全过程的密不可分的两个阶段,阴阳的消长是其转化的前提,而阴阳的转化,则是其消长运动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