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考生):
请在广州市报名参加2011年度广东省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单位集中报名的,由单位派人凭单位介绍信和身份证统一领取。需要代领取的,请带齐代领者的身份证和考生的身份证原件。未带齐证件者,一律不给予办理。)即日起至2013年2月28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到广州市小北路266号北秀大厦8楼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发证窗口领取相应资格证书。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