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祛湿剂的适用范围
凡以祛湿药为主组成,具有化湿利水,通淋泄浊等作用,治疗水湿病证的方剂,统称祛湿剂。本类方剂组成是以“湿淫所胜,……以苦燥之,以淡泄之”(《素问·至真要大论》为理论依据,属于“八法”中的“消法”。
祛湿剂用治水湿病证。湿为阴邪,其来源有内外之分。外湿者,每因居处湿地,或冒雨涉水,感受湿邪所致。症见恶寒微热,头胀身重,肢体烦疼,肌肤浮肿,多为肌表为病。内湿者,每因恣食生冷,过饮酒酪,湿困脾胃,中阳不振所致。症见脘痞腹满,呕恶泄痢,黄疸淋浊,足跗浮肿,多属脏腑为病。
2.祛湿剂的应用注意事项
(1)肌表与脏腑,表里相关。表湿甚者可以内传脏腑,内湿重者亦可外溢肌肤。病情又有寒化、热化、属虚、属实、挟风、挟暑等复杂变化。故治湿之法,当结合部位、虚实寒热、兼夹等因素。
(2)湿邪最易阻滞气机,故多配伍理气之品;祛湿剂多由芳化苦燥之品组成,易耗伤阴津,故素体阴虚津亏,病后体虚,以及孕妇应慎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