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27日前将《汇总审批表》电子版和免试部分科目只考2科已现场交费考生的信息电子版发给省人事考试中心计算机部。 (四)交费办法及时间
1、交费办法
经资格终审符合报考条件的新考生和2013或2014年参加过该项考试的老考生,方可进行交费。交费实行网上交费和现场交费两种办法:报考级别为考4科的考生实行网上交费;免试部分科目只考2科的考生实行现场交费。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国际商务等专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豫价费字〔1997〕第129号、豫财预外字〔1997〕第20号)的规定,考4科的每人每科交纳考务费30元;获准免试部分科目只考2科现场交费的考生,每人交纳考务费80元。
网上交费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进入报名网站“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按照提示步骤进行网上交费,交费须使用银联卡。网上交费成功的考生,可在网上交费截止1个月后的30天内到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领取发票(节假日除外),领取发票需携带一份加盖公章的《汇总审批表》;现场交费的考生,可直接领取发票。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发票的,视为放弃领取发票。
各省辖市、各省直管县(市)现场交费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将考务费送交所属省辖市人事考试机构;省直现场交费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将考务费送交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3楼办公室(郑州市顺河路32号),交费时需携带本人《资格考试报名表》1份。
2、交费时间
网上交费时间:2015年8月1日9:00至8月8日17:00(网上交费只限于报考级别为考4科的考生)。
现场交费时间:2015年7月20日9:00至7月24日17:00(现场交费只限于报考级别为免试部分科目只考2科的考生)。
请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关注网上及现场交费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未交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打印准考证时间
2015年10月9日9:00至10月15日17:00,通过资格审查并已交费的考生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自行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教材 2015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和指导用书的征订和发行及考前培训工作由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详细通知将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 www.hda.gov.cn)发布。
六、注意事项 (一)各省辖市、各部门在组织报名时,要严格按照报名条件,把好资格审查关。请各有关部门和考生注意今年的报名程序有变化,请按文件规定办理。
(二)各报考单位汇总填写《汇总审批表》时,应填写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系统自动生成的网上报名序号,并将免试部分科目考2科的新考生与考试全部科目的新考生分别汇总(老考生无需汇总)。考生在网上报名填报科目时要认真填报,因单位或个人填报错误的科目,不予修改。
(三)考生应考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方可入场;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和橡皮,其它物品一律不得携带。各科试卷卷本可做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四)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试题全部为客观题,应考人员在答题卡上作答。
(五)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要严格贯彻按属地报名的原则,任何人不得跨市、跨单位报名考试,省辖市职改部门对于注册地不在本市的考生所在单位一律不予审核,违者一律取消其报考资格和考试成绩,并追究报考者和准予地区或单位当事人的责任。 (六)其他考务有关工作,执行《考务工作细则》有关规定。
(七)全省考生可登录河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hnrsks.gov.cn)查询考试成绩。
(八)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与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九)各省辖市职改部门保留考生报名基本信息Excel电子表格,并于考试报名结束后10日内报省职改办。
附件:1、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汇总审批表
2、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生报名基本信息表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