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自动网上初审步骤是对考生填写个人信息的初步比对,通过网上初审不代表报名人员必然符合报考条件,考后现场资格复核时如发现考生不符合相关条件,按人社部考试中心人考中心函〔2014〕45号文件规定,将取消相应科目成绩。
此项考试考点统一设在昆明市(含呈贡区),由我中心负责相关考务工作。
(一)报名时间:2015年6月24日—7月3日
(二)报名网址:2015年起,考试使用全国统一报名平台开展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网上报名网址为:www.cpta.com.cn(中国人事考试网首页)或zg.cpta.com.cn/examfront(中国人事考试网报名登陆界面)。
首次在此网站报名需按提示注册账号并按要求上传照片,注册成功后即可选择考试项目。之前在此网站注册过的考生,应使用原注册账号登陆报名。
(三)缴费:考生通过网上初审后即可网上交费,确认已缴费后即可参加考试。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6日。
(四)准考证打印:所有确认已缴费的考生自考试前5天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用书订购
2015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将使用新发布的2015年版《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第七版)。
有关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培训和考试用书相关事宜,请考生与云南省执业药师注册中心联系。
网址:www.ynysxx.com
联系电话:0871—68896368、68396107
六、成绩查询及办证
报考人员于2015年12月18日左右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成绩。成绩公布起始时间以此网站公布时间为准。
全部应试科目成绩均达到各科试卷总分的60%(即每个科目均达到该科目试卷满分的60% )的考生必须在成绩公布之日起30日内到规定地点进行考后现场资格复核,复核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在查询成绩时注意提示信息或留意云南人事考试网(www.ynrsksw.com、www.ynrsksw.net 、www.ynrsksw.cn)相关公告。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考后现场资格复核的,根据人社部考试中心规定,按自动放弃考后复核处理,取消当前年度全部考试科目成绩。
考后现场资格复核时考生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相关工作年限证明(统一格式见附件4);身份证;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证书、证明及其他报名条件中要求的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和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通过考后现场资格复核的考生,请登陆云南人事考试网查询领取证书相关事宜,并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为确保考生利益,合格证书需由考生本人携带身份证领取。若委托他人代领证的,受委托人须携带委托人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七、考试收费标准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云价费发〔2000〕136号文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50.00元/每人每科。
八、参加考试人员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
(二)全部科目均为客观题。考生在作答前应注意仔细阅读相关试卷和答题卡上的注意事项和作答须知。在题本上作答一律无效;不使用规定用笔作答及不在答题卡指定区域作答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考生应考时,应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原件(包括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带照片带派出所公章的户籍证明)、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不全或信息不一致的,不得参考。
(四)考试成绩达标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相应科目考试成绩:
1.填报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信息或填报虚假信息的;
2.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考后现场资格复核的;
3.无法在规定时限内提供相关材料的;
4.其他按规定不应给予达标认定的。
>>>查看相关附件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考试中心
201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