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试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三)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
三、考试成绩及证书管理
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同一专业全部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专业为药学或中药学)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为合格;免试部分科目只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2科,专业为药学或中药学)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
考试合格者,由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药师资格证书》。
对以不正当手段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的,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当事人2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对其中涉及职业准入资格的人员,3年内不得参加该项资格考试。
四、报名相关事宜
考试报名通过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址:zg.cpta.com.cn/examfront,简称“网报平台”,下同)进行。报考人员在注册上传照片前,必须先下载证件照片审核工具,预先使用该软件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该软件可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首页(网址:www.cpta.com.cn)下载。
报考人员按照“老考生”和“新考生”两类人员管理。报考级别为考全科的“老考生”是指在北京地区成功报考过2013年度或2014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且报考级别不变的人员,报考级别为免2科的“老考生”是指在北京地区成功报考过2014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且报考级别不变的人员,其余视为“新考生”。台湾居民按照“新考生”管理。
(一)“老考生”须于2015年6月23日至7月7日登录网报平台,按照系统要求直接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手续,网上缴费成功方为报名成功。2014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中已通过药学或中药学全部3个专业科目的考生,在2015年报考时不可以修改专业。
(二)“新考生”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
时间安排 |
报名安排 |
具体要求 |
6月23日-6月27日 |
网上填报信息 |
登录网报平台,进行注册、上传照片、填写并提交报考信息。 |
打印报名表 承诺签名并 审核盖章 |
- 使用A4纸打印《2015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
- 报考人员在《报名表》承诺人签名处签名;
- 单位的人事(干部)部门审核后,在《报名表》单位意见处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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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8日-30日 |
现场资格审核 |
持相关材料到《2015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资格审核点》(见附件2)之一,按规定时间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
7月1日-7日 |
查询审核状态及网上缴费 |
完成现场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应于现场审核24小时后重新登录网报平台查询审核状态,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使用具备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进行网上缴费。 |
现场资格审核时须携带《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军官证、机动车驾驶证,下同)、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符合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还须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证书,上述证件、证明均为原件。
(三)报考人员网上缴费后,须于2015年7月7日前再次登录报名系统,确认本人报考信息、级别、专业和科目准确无误,并且缴费状态为成功。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
(四)凡已成功办理报名和缴费手续的报考人员须于2015年10月13日至16日登录网报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凭此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五)需要发票的考生,请于2015年10月19日至12月31日期间(节假日不办公),就近前往各区县人事考试机构或市人事考试中心领取,领取时携带考生本人身份证明原件,代领人还要携带代领人本人身份证明原件。